巴拿马,一个融合了现代文明与自然风光的国家,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资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游客。巴拿马商标由巴拿马商务及工业部工业产权注册中心统一负责管理,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巴拿马是《巴黎公约》《WIPO公约》《商标法条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故巴拿马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一国注册”的方式办理。

巴拿马商标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

文字、名称、图形、颜色组合、声音、气味等。

巴拿马商标注册条件及流程

1.商标注册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者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商标注册人要有注册商标的意识,要认真了解商标法。

3.商标注册人所申请的注册商标要与他人已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4.商标持有人应具有明显标志或者显著性特征,便于识别产品来源、服务项目和质量。

5.在申请日之前未在国内被他人抢先申请注册该专用权。

6.该注册商标权已经合法转让或者续展。

巴拿马商标注册流程:

1.申请:申请人应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向巴拿马当地的商标局提出申请。

2.受理:收到申请人递交的申请后,商标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实质审查: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商品/服务类别和名称、申请人名义及地址等进行审查。

4.公告: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将在《商标公报》上刊登初审公告。

5.核准注册: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核准注册,下发《商标注册证》。

注册巴拿马可注册因素

1.生产、加工、制造的物品,以及自然农业、畜牧业、渔业和采矿业的产品和副产品用于商业交易时的商标和商业标志均可申请注册。

2.人名、公司名称或肖像作商标时,应当取得所有人或其继承人同意后才能取得注册。

3.商业名称或商号中包含其他企业的名称、姓氏或没有法人代表的团体中个人的名称、姓氏,只有在这些人以书面形式同意下才能注册,条件是申请人必须有相应的商业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