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2月27日通过新移民法,对进入巴拿马的外国国民重新进行划分。

新移民法规定,进入巴拿马的外国国民将按非居住、临时居住、永久居住和受保护四类划分。非居住外国国民包含外籍游客、海员、(轮船)乘客及过境机组人员;临时居住外国国民指因劳工、政治、文化、人道和宗教等原因入境的人员;永久居住外国国民指因经济、投资目标或依据巴拿马有关政策入境的外国国民;受保护外国国民则重要指难民、无国籍人士或接受人道主义保护的外国国民。

新移民法规定,外国国民临时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6年。对于申请在巴永久居住的外国国民,有关部门会给予其两年期临时居住许可,并发放临时身份证件,如申请人满足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各项要求,则会在临时居住期满后获得永久居住权。

新移民法将于6个月后生效。